父母和独儿只有一处农村宅基地,女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可继承:
1.农村户口
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民可以安身立命的保障所提供的一项福利政策,女儿的户口属于城市户口的话,那就没有继承宅基地的资格。
2.一宅一户
女儿在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之前,已经在其它地方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那么就失去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资格,因为国家为了严格管控土地资源而采用的一项有效手段之一,实现一宅一户的原则。
3.女儿具备以上条件,可以与儿子共同拥有宅基地的继承权。
4.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