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认定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编人员须由学校提供进编证明材料,非在编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
3.学历证书。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应提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或免考证明材料;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7.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8.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注意:现场确认时,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无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时可不再提交纸质件。对不齐全、不规范的材料应及时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