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有:
房屋、设备、人员、制度、资金等。
(一)房屋
1、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2、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3、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二)设备
1、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 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等。
2、每牙椅单元设备:牙科治疗椅 1台、手术灯 1个、痰盂 1个、器械盘 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医师座椅 1个、病历书写桌 1张、口腔检查器械 1套。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三)人员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2、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3、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4、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四)制度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资金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