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预告披露时间的规定: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之前,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第一季业绩预告,即第一业绩预告应在4月10日之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在报告期当年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在报告期当年10月15日之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1月31日前。
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1日—4月30日;上市公司二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7月1日—8月30日;三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上市公司四季报(年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月1日—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