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线索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在校纪委领导下,纪检监察室负责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收集、登记、办理、汇总、分析、上报等。
(二)双报告原则。校纪委在掌握党支部、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保密原则。问题线索管理、办理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对外泄露、扩散与问题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
坚持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严格保密四个处置原则,采取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5种处置方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