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大弯会影响对面车左转,有可能进入对方车道逆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二) 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 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四) 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 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2、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