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总氮、氨氮、硝酸盐(以N计)的限值设置不合理,总氮(湖、库,以N计)
限值为:I类0.2mg/L、II类0.5mg/L、III类1.0mg/L、IV类1.5mg/L、V类2.0mg/L;氨氮(NH3-N)限值为:I类0.15mg/L、II类0.5mg/L、III类1.0mg/L、IV类1.5mg/L、V类2.0mg/L;硝酸盐(以N计)的限值为:10mg/L。
按理论来说,总氮的浓度应该≥氨氮的浓度+硝酸盐(以N计)的浓度,以III类水为例,质量标准中总氮的浓度<氨氮的浓度+硝酸盐(以N计)的浓度。
地表三类水质的部分主要指标是:COD≤2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总氮≤1.0mg/L,类大肠菌群≤10000个/L,从中可以得知,总氮含量每升要小于等于1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