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公元224年-263年,一作公元223年-262年),字叔夜,谯国铚县(今安徽省濉溪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
嵇康自幼聪颖,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他博览群书,广习诸艺,尤为喜爱老庄学说。早年迎娶魏武帝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拜官郎中,授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司马氏掌权后,隐居不仕,拒绝出仕。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因受司隶校尉钟会构陷,而遭掌权的大将军司马昭处死,时年四十岁。
嵇康与阮籍等人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成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名列“竹林名士”之一。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