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执行以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1.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2.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3.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 类客车收费系数);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