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地主之谊
[ jìn dì zhǔ zhī yì ]
基础释义:
地主:当地的主人;谊:通“义”。尽本地主人应尽的义务,指招待外地来客。
出处:
《左传·哀公十二年》:“子服景伯谓子财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杜预注:“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孔颖达疏:“致礼礼宾,当谓有以礼之,或设饮食与之宴也。”后因以“地主之谊”谓当地的主人对来客接待的礼节和饮食馈赠等情谊。
尽本地主人应尽的义务,指招待外地来客。
成语出处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22回:“晚生得蒙青目,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如何便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