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程序为:
拟稿——核稿——会签——复核——签发——登记——排版——校对——打印——用印——分发。
拓展资料:
公文处理包括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
一、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二、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
(1)法制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全面及时原则;
(4)时效原则;
(5)集中统一原则;
(6)党政分工原则;
(7)保密原则;
(8)简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