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区别有四点:
一是大县地位。县和县级市行政地位相同,都是县级,区别在于县级市从2000个县里脱颖而出,取得了大县的地位,民国实行过县的等级制,现在的县级市相当于那时的一等县。
二是政绩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要通过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成功等于国务院肯定其政绩。设市的标准相对严格,除了人口等偏于自然的因素外,主要看GDP等发展水平,县级市基本都是GDP群英榜上的知名者,名落孙山的仅为工矿、边境县级市。
三是权利扩大。县主要落实中 央的农村工作政策,县级市又加了落实城市工作政策一大块,权利扩大了不少。 四是有望高就。县级市的一把手(书记)相当多的可以 以下兼上,身居副厅(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市人大副、市政协副),普通县的一把手是正处。 其他隐性“福利”的有或无,还能找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