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
“风、雅、颂”,是指《诗经》按地域和音乐划分的三个类别。
“风”,也叫国风,是周南、召南、邶等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多为民歌,少数是贵族作品。
“雅”,是周王朝京都地区宫廷宴飨或朝会时的乐歌,即所谓正声雅乐,又分大雅、小雅。
“颂”是形容、赞颂的意思,是当时统治者进行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
“赋、比、兴”,是指《诗经》三种主要的表现手法。
“赋”,平铺直叙,对事物进行直接陈述、排比,相当于如今的排比修辞方法。
“比”,类比、比喻,使描述对象特点更鲜明。
“兴”,联想,触景生情,因物起兴,以他物引起要歌咏的对象,增强诗歌的生动性、鲜明性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