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数: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数,如2、3、5、7、11等。
2. 合数:除了1和自身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的数,如4、6、8、9、10等。
3. 公因数:两个或多个数共有的因数,如12和18的公因数有1、2、3、6。
4. 最大公因数:两个或多个数中最大的公因数,如12和18的最大公因数是6。
5. 公倍数:两个或多个数共有的倍数,如4和6的公倍数有12、24、36等。
6. 最小公倍数:两个或多个数中最小的公倍数,如4和6的最小公倍数是12。
总结归纳:
- 质数和合数是数的分类,质数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合数除了1和自身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
- 公因数和最大公因数是关于因数的概念,公因数是两个或多个数共有的因数,最大公因数是两个或多个数中最大的公因数。
- 公倍数和最小公倍数是关于倍数的概念,公倍数是两个或多个数共有的倍数,最小公倍数是两个或多个数中最小的公倍数。
- 在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时,可以使用质因数分解、辗转相除法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