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个记分周期没满12分,就可以增驾。
已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驾驶证有扣分可以办理增驾,但前提是本记分周期和上一记分周期没有12都扣完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