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约前1810年-约前1750年),是阿摩利人建立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任君主,公元前1792年继位,之后在一系列战争中击败邻国将巴比伦的统治区域扩展至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从而开创了强盛的巴比伦帝国,在位期间使王国达到全盛。尽管他的巴比伦王国掌控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但到公元前1755年左右汉谟拉比已经年老多病,最终于公元前1750年去世,继承者却无力保持他的丰功伟绩帝国最终走向衰亡。
对外——
务实外交
汉谟拉比从公元前1787年起,开始了统一两河流域之路,采取灵活务实外交,一个时期集中力量攻灭一国。
汉谟拉比在位初期,战争不多,北方的亚述在其国王沙姆希-阿达德一世逝世后分裂,令巴比伦相对变得更强。汉谟拉比利用这段时间进行一系列公共工程,包括加高城墙。
公元前1766年埃兰入侵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被巴比伦与拉尔萨的联盟击败。汉谟拉比不满拉尔萨在战争中出力不多,出兵征服了后者。在公元前1763年完全控制下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其后向北方用兵,占领了埃什努纳、伊新、拉尔萨、马里等城邦,最终控制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征服活动大约进行了35年,耗尽了汉谟拉比的生命,除了北方强悍尚武的亚述和它庇护下埃什嫩之外,两河流域已基本统一在汉谟拉比的铁腕下。后来,巴比伦被等同于两河流域南部,其文明也称为“古巴比伦文明”。
对内——
权力改革
汉谟拉比即位后建立起较巩固的中央集权国家,国王一人独揽国家的军政权力、立法权和司法审判权,以及为此服务的庞大而比较完善的官僚体系。
汉谟拉比极力宣扬王权神授,他说:“安努(即天神)与恩利尔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强不凌弱,使我有如沙马什(即太阳、正义之神),昭临黔首,光耀大地”。
汉谟拉比还自称“月神的后裔”,专制王权和神权趋于统一。汉谟拉比建五庞大的官僚瓦两丽仅设立中央政府机构,还派总督管理较大的地区,城市和较远的地区则派行政长官管理。从汉谟拉比给手下官员的许多书信中,反映出他直接控制着国家一切重要事务。
事实证明,汉谟拉比严密控制和监督着中央和地方政府,甚至低级官吏都由他任命。他可以任意逮捕政府官员。
汉谟拉比缉建一支常备军作为专制统治的支柱。军队中的战士拥有世袭的份地,他给予士兵以份地,提高士兵的地位,规定士兵服役义务。他严禁军官侵吞士兵财物,违者要被处以死刑。汉谟拉比从经济方面保证士兵的地位,使国家有一支随时可征召的军队。他直接掌管军队的调动,并独揽了军事大权。村社农民在必要的时候也被征召组成军队,由汉谟拉比国王任命地方行政系统中的各级官吏,并将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汉谟拉比汉谟拉比的专制统治还表现在对经济方面的控制。国家对地方征收各种赋税,并将水利系统置于统一管理之下。汉谟拉比还亲自处理地方上呈送的经济案件。在国家进行公共工程建筑时,汉谟拉比经常从各地征调劳力。汉谟拉比还经常审查地方神庙帐目,他控制了地方神庙经济。
总之,在汉谟拉比时代,专制王权已经确立。汉谟拉比致力于帝国的繁荣,亲自研究农田灌溉技术和贸易规则,把王国推向空前的繁荣。他在位第8、9、24、33年的年名都是开凿河渠之年。这些措施他的前任萨尔贡、乌尔纳木都曾经实行过。但汉谟拉比做得更加完善,他的国家被认为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同样,他的统一比前两者更为稳固,古巴比伦王国的国也比阿卡德王国、乌尔第三王朝更长,文化也更加繁荣,天文、历法、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上古文明所难得的高度。两河流域在公元前18世纪又一次统一在一位帝王手里,这个时代被认为是上古两河流域文明的全盛时代。
建设法制
汉谟拉比出于对神的敬畏和显示自己的高贵,汉谟拉比决心要“给这片土地带来正义的法律,去消灭缺德和邪恶的人,从而使强者不伤害弱者。”他坚信能够“给臣民带来长久福祉”的唯一途径是消灭人治,“以法治国”。这样,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诞生了。《汉谟拉比法典》消除了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它的制定和颁布也是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表现。汉谟拉比创建了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国家,并给后辈带来近300年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