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地处粤北,而不是粤东。南雄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全市总面积2326.18平方公里,人口48万人。民国时期改直隶南雄州为南雄县,隶属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沿袭不变。1958年12月,南雄县与始兴县合并称南雄县,1960年10月复分为南雄县、始兴县,隶属广东省韶关专员公署。1982年6月实行市管县体制后,隶属韶关市。1996年6月,撤县设市(县级),由韶关市代管。
南雄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全市总面积2326.18平方公里,辖18个镇(街道),232个村(居)委会,户籍人口48万。
南雄是广府民系重要发源地,是“中央苏区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黄烟之乡”、“银杏之乡”、“恐龙之乡”、“特色竹乡”、“姓氏文化名都”,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还是广东省“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双拥模范县(市)”、“历史文化名城”、“林业生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