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电梯因某种原因失去控制或发生超速而无法掌握,虽经断开安全开关,亦无法制止时,驾驶人员和乘客应保持镇静,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可借各项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将轿厢予以停止。
2、如果电梯在行驶中途突然发生停车事故,而停在井道内不能开出去的地方,应先设法通知检修人员,将轿厢移动至井道厅门处,让乘客离开。当电梯因安全钳起作用或其它原因,轿厢不能移动时,则可把轿顶安全门开放而退出,在井道内部开门而出,但出轿厢之前,必须先将安全开关断开。
3、如果轿厢因故障超越行驶或突然中途停顿,又必须在机房内用手轮动曳引机,使轿厢作短程升降时,则必须先将电动机的电源开关断开,同时在转动曳引机时,应设法使刹车张开。
4、如果遇到井道底坑内的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总部电源切断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5、如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除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外,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采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机进行抢救。
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时,须设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当电梯发生严重的撞顶和蹲底时,或发生地震、火灾时,须经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