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作为中国江苏省的省会,对公务出差住宿标准有一定的规定。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出差住宿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南京市作为江苏省的省会城市,通常属于二类地区。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类地区的住宿费标准如下:
1. 省部级及相当于省部级人员:标准间最高限额为每天600元。
2. 司局级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标准间最高限额为每天400元。
3. 处级及相当于处级人员:标准间最高限额为每天320元。
4. 科级及以下人员:标准间最高限额为每天260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住宿标准可能因单位、部门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在安排公务出差时,请参考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符合要求。此外,对于超标准住宿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在安排住宿时,尽量选择符合规定的酒店,确保住宿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
南京出差的住宿标准如下:
1、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900元/人/天。
2、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490元/人/天。
3、其他人员:38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