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机场可以坐民航,“通用机场”是指专门为民航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起降的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属于民用航空机场的一类,民用航空机场包括通用航空机场和民用运输机场。
2、民用航空,是指使用各类航空器从事除了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以外的所有的航空活动称为民用航空。这个定义明确了民用航空是航空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用"非军事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的不同。《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已于2005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至2020年底,全国有通用航空机场339座,通用航空是指定期载客的运输航空、军用航空以外的各类航空总称。通用航空机场是指供通航飞机起降的机场,这些机场多为微小型筒易机场,仅供专业通航飞机使用。不可以经营航班(仅有级少地区的季节性通勤支线客运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