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权利一致原则 授权之前,必须明确受权人的职责、权力、义务和利益,做到权力、责任与 利益的有机统一,并保证下属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得其利、罚其 过。
(2)相互信赖原则 授权就是信任,没有信任的基础就不能授权;缺乏信任的授权必定失败。所 以,授权之后,除正常的或约定的监督检查之外,经理人要做到:第一,不要过 多干预,放手让下属在授权范围内大胆工作,鼓励创新;第二,不要杞人忧天, 疑心太重,甚至听信流言蜚语,要“既授之则安之”:第三,不要大惊小怪,要 有宽容心态,允许下属犯一定的失误,并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当然, 在出现需要削弱乃至完全收回授出权力的特殊情况时,领导者必须削弱或收回其 权力,这与信任不疑并不冲突。 (3)有效控权原则 授权与控权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授权之后没有 适当的控制和约束,就是对权力的放纵,放纵权力的代价将是巨大的。所以,领 导者在充分授权的同时,必须对所授之权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控制权力的途 径有四:一是指明下属行使权力的范围;二是监督下属行使权力的方向:三是检 查下属行使权力的结果;四是保留收回权力的权力。
(4)授权不授责原则 这里所说的授权不授责并不是说在对待授权的工作上下属没有责任,而是说 授权的工作下属承担上司赋予的责任,而上司则对授权的工作负最后和最终的责 任。比如说,当下属无法完成授权的任务或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和错误,给 公司和团队造成了损失和不良影响,作为上司的授权人就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 授权失败的责任,而不能将失败的责任推卸给下属。授权只能意味着责任的加大, 不仅对自己,更要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负全部责任。授权时要像日本著名企业家土 光敏夫所说的那样:“要告诉他,别怕什么失败,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吧!全部 责任我来负。”
(5)“权、人、事”相当原则 授权需适度,做到“权、人、事”相当。首先,领导者授什么权、授多大的 权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授出的权要么无效,要么达不到授权的目 的。其次,领导者要真正授予下属权力,而且授予的权力应以下属完成工作所需 为限,也就是说,下属获得的权力以能够调动完成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信息、 技术等资源为合理限度。所授权力小于工作需要,将使下属难以完成工作任务, 失去授权的意义:所授权力大于工作需要,则可能会导致下属滥用权力,造成负 面影响,甚至给企业或团队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第三,授权要结合下属的其体 情况而定,看人授权,量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