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性补缴,一般来说,主要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补缴政策,我们国家的全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2年开始的,往前补缴一般只能补缴到1992年,其中,补缴费用的标准,一般是采取收取滞纳金,根据折现值或者是按照当年缴费值进行计算,总之,想要使用以前的低缴费值很难了,另外2016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通过事后追捕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所以,全国各地的补缴政策也都在收紧,一些城市从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了有关灵活就业的相关补缴政策。
2,企业补缴,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企业和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企业没有缴纳的话,就属于是企业的违法行为,因此劳动维权部门有义务为职工追缴社会保险,一般政策上对于企业的照顾政策还是比较多的,毕竟企业的缴费比例,比灵活就业要高。
第二,不属于可以补缴范围的人员怎么办?
1,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这种适合于社保缴纳累计年限超过10年,还不足15年的朋友。
2,转移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说到时候领的养老金少了,但是总比没有强。
断交的情况下,否则影响每项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