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和处罚标准不同,比如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河道内洗涤、洗澡,或者在禁止水域游泳、垂钓,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在禁止水域内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的,没收捕获物和捕捞工具,处五十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损毁或者擅自遮挡、拆除、移动、改动城市河道附属设施,损毁通讯、照明设施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二)损毁水工程设施或者防汛、水文水质监测设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从城市河道内抽取生产经营用水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洗刷油类容器、腐臭物品及污染水体的机具、车辆,倾倒污水等危害城市河道水体行为,情节轻微的,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在城市河道内洗涤、洗澡,或者在禁止水域游泳、垂钓,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在禁止水域内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的,没收捕获物和捕捞工具,处五十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六)在沿河护栏、杆线、树木、绿篱等设施或者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七)在涵闸闸口、泵站进出水口等禁止停泊区域内抛锚停船,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八)设置拦河渔具,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住宿等活动,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九)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沉置船舶,或者实施其他妨碍城市河道防汛排涝功能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