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的就是泰和县出来的第一位状元,陈循。陈循在少年时代就已经闻名乡里了,他聪慧异常饱读诗书,在29岁的时候得到了乡试第一名的好成绩。第二年的会试本来也应该是第一名的,但是因为当时的主考官是梁潜,也是泰和人,他为了避嫌所以把陈循改成了第二名。而到了最后一个殿试,他又以优异的成绩得到了第一名,而且他也是在北京被录取的第一名状元,因为当时朱棣刚刚迁都到北京,所以陈循是真的赶巧儿。
第二位状元就是曾鹤龄,他和陈循一样从小就聪慧异常,也是二十多岁的时候中了举人。不过他的命运要比陈循坎坷一点,在准备参加会试的时候,他的的兄长不幸病逝,结果曾鹤龄就成了家里的独苗,他没有办法,只能留在家里尽孝道,不但要照顾父母还要养活自己的妻儿和嫂侄。整个家全靠他一个人养活,这样一来他也就没有办法再去参加科考了。一直等到自己的侄子还有儿子长大可以帮忙分担压力了,他这才重新拾起书本准备参加会试,这个时候,他已经快四十岁了,但是这并不能磨灭他的志向。
第三位状元曾彦要比曾鹤龄更加坎坷,曾彦早些年一直刻苦攻读,但是每一次考试都不及格,他也就一直是一个老童生。终于在经过十几年的磨练之后,43岁的他终于中了举人。又经过十二年的沉淀,他勉强通过会试,得已参加最后一轮殿试。曾彦的文采折服了当时的主考官和评卷官。曾彦身材矮小,而且年龄又大,长得又瘦弱,其实就是一个糟老头子。结果万安在点名当时看错了人,以为曾彦长得非常伟岸,一表人才,于是就把他定位了第一名。结果,54岁的曾彦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成了状元。
丁显,福建建阳人,字彦伟。生于元惠宗元统二十七年(1367),卒年不详。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乙丑科状元。官授翰林院修撰。
洪武四年(1371)取士后,太祖废科举,改荐举,直至洪武十八年(1385)方恢复科举考试。乙丑二月会试四百七十二人,黄子澄第一,练子宁次之,第 三名花纶乃浙江新解首。三月殿试,太祖亲制策问。读卷官拟奏纶第一,子宁次之,子澄又次之。是年童谣有:“黄练花,花练黄。”时人莫解,比会试及读卷所拟 名数正协。花纶被选,一时无不知者,故同榜皆呼为“花状元”。此科榜眼练子宁曾作《送花状元诏许归娶》诗。但在唱名的头天晚上,太祖梦殿前一巨钉,缀白丝 数缕,悠扬日下,及析首卷乃花纶,太祖以其年少抑之,已而得丁显卷,姓名与梦符,且显字日下双丝也,遂擢为状元,时年28。
丁显中状元后,授翰林院修撰,后因上疏论事言辞激烈,得罪太祖朱元璋,被谪戍,病死任所。
丁显少年得志,英年早逝,他博通经史,才思敏捷,能援笔立就,著有《建阳集》。
黄观
黄观,直隶贵池(今安徽贵池)人,字澜伯,一字尚宾。生于元惠宗元统二十三年(1363),卒于明惠帝建文四年(1402)。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1391)辛未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累官至礼部侍中。
黄观自幼颖敏过人,因父亲入赘许家,随母姓许。从学于元待制黄冔。元大都被攻破后,黄冔殉国,使黄观更重气节,并渐以博洽多闻声名乡里。
洪武二十四年,黄观以乡贡解元夺会试第一。殿试《御戎策》,举“天道、福善、祸淫之机,人事、练兵、讲武之法”为言,太祖阅后大喜,遂擢状元,时年二十 八,成为明代第一位“三元”及第的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乃复黄姓。累升尚宝卿、礼部右侍郎。建文初(1399)改侍中,与方孝孺、齐秦日见亲用。
燕王朱棣举兵。黄观草诏,极陈大义,辞多指斥,并奉诏募兵,率诸郡入援。至安庆,燕王已渡江入京师。燕王下令公布文职罪臣,黄观名排第六。
燕王派人抄了黄观的家,并将黄观之妻翁氏和二女指配给一个驯象的奴隶。翁氏把所有的钗钏都送给象奴,让他拿去换酒肴,乘机携二女投通济桥下死。
当时黄观仍在率军东进,说:“吾妻素有贞节,必不辱。”遂招魂葬之江上。黄观得知建文帝已逊去,燕使又至,谎称“人贺新朝,礼当预习”,于是,朝服东向 拜,投罗刹矶湍流之中。船上的人急忙打捞,仅得珠丝棕帽一顶献给燕王,朱棣命人扎一个草人,给它戴上黄观的棕帽,押解刑场,一点点剁碎,并削其籍,故后人 不知黄观为明朝“三元”第一人。福王时,谥文贞。
黄观工书法,书体古拙。他死后30年,县尹龚某在其故址立祠祀之。
曾鹤龄
曾鹤龄,江西泰和人,字延年,一字延之,号松波,一号紒叟。生于明洪武十六年(1383),卒于明正统六年(1441)。明成祖永乐十九年(1421)辛丑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至侍讲学士。
曾鹤龄少具异秉,尤精《书经》。与兄同领乡荐,兄中进士,他主动放弃应考机会,在家侍养双亲,直到近四十岁方进京会试,其孝悌之名闻于远近。
会试途中,曾鹤龄与浙江数举子同舟。这些举子皆年少狂生,见鹤龄独坐简默,便举书中疑义问之,鹤龄乃逊谢不知,众举子窃笑道:“夫夫也,偶然与荐耳。” 遂以“曾偶然”呼之。待至考毕发榜,浙江举子皆落第,鹤龄独居榜首,时年39岁。曾状元乃寄诗一首:“捧领乡书谒九天,偶然趁得浙江船,世间固有偶然事, 不意偶然又偶然。”
正统三年(1438)曾鹤龄预修实录成,进侍讲学士。在任顺天府乡试主考时,初试之夕,试院起火,部分试卷被烧。 有司惧怕,不敢请旨另试,欲清场屋以终后两试。鹤龄毅然坚持“必更试,然后百病涤,至公著,不然,虽无所私,亦招怨谤。朝廷何惜一日之费以成此盛举哉”。 有司具二说以进,英宗下诏“更试”,众皆慑服。
曾鹤龄供职翰林20年,文章之美,中外称之。正统六年病逝任上,享年五十九岁。著有《松坡集》《臞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