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葫芦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995年8月18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港区与葫芦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年,设立葫芦岛市高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连山区高桥镇辖区为高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高桥镇和高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
2000年3月20日,设立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连山区杨家杖子街道辖区为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杨家杖子街道和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2001年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葫芦岛国家专利技术园区。2003年1月,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6年4月17日,葫芦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龙港区分立,独立设立开发区管委会,由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但行政社会管理职能仍由龙港区行使。2006年9月22日,辽宁省政府《关于设立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3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辽政[2006]176号)批准:辽宁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原名为葫芦岛市八家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归属建昌县管理。
芦岛市原名锦西市,1956年正式成立锦西市,1994年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辽宁省地级市,地处辽宁省西部沿海。中心地理方位为东经120°38`,北纬40°56`,东与锦州为邻,西与山海关毗连,南临渤海湾,北与朝阳市接壤,与大连、营口、秦皇岛、青岛等城市构成环渤海经济圈,是东北地区进入关内的重要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