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被审单位提供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文档;
2.参加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4.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5.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6.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7.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8.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9.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10.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向单位董事会提出表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