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学用车应符合这些条件:非营运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投保交强险。
2、随车指导人员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包括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
3、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并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4、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
提醒:自考驾照在平时练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和行人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每人每次 50 元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二)每人每次 40 元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每人每次 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