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因数和质数的性质(最大公因数和质因数的关系)

公因数和质数的性质(最大公因数和质因数的关系)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8-12 14:39:29

公因数和质数的性质

质数

质数又称素数。指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不包括0)整除的数。因为合数是由若干个质数相乘而得来的,所以,没有质数就没有合数,由此可见质数在数论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比1大但不是质数的数称为合数。1和0既非质数也非合数。质数是与合数相对立的两个概念,二者构成了数论当中最基础的定义之一。基于质数定义的基础之上而建立的问题有很多世界级的难题,如哥德巴赫猜想等。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数(即每个比1大的正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如果不考虑这些质数的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形式是唯一的。这个定理的重要一点是,将1排斥在质数集合以外。如果1被认为是质数,那么这些严格的阐述就不得不加上一些限制条件。

公因数

给定若干个整数,如果如果有一个(些)数是它们共同的因数,那么这个(些)数就叫做它们的公因数。而全部公因数中最大的那个,称为这些整数的最大公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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