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府运动是由唐代诗人白居易、元稹等所倡导的一场诗歌革新运动。“新乐府”一名,是白居易相对汉乐府而提出的,其含义就是以自创的新的乐府题目咏写时事,故又名“新乐府运动”。
唐朝贞元、元和之际,广大地主士大夫要求革新政治,以中兴唐朝的统治。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白居易、元稹等诗人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在《新乐府序》中全面提出了新乐府诗歌的创作原则,要求文辞质朴易懂,便于读者理解;说的话要直截了当,切中时弊,使闻者足戒;叙事要有根据,令人信服;还要词句通顺,合于声律,可以入乐。宣称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
新乐府诗的特点是:自创新题,咏写时事,体现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除白居易而外,元稹、李绅、张籍、王建也是这一运动中的重要作家。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十首,元稹的《田家词》、《织妇词》,张籍的《野老歌》、王建的《水夫谣》,并为新乐府运动中的优秀作品。
新乐府诗试图在诗中反映民生疾苦和社会现实弊端,然而此类型的创作不免会触动到权贵人士,因此在风气的推展上并不顺利。元和十年(815年),白居易遭谤被贬,远谪江州,新乐府运动也因之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