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忆录是一种文学体裁,属记叙文体,是用记叙,描写,抒情等方法,追记本人或所熟悉的人物过去的感情和经历。篇幅有长有短,具有文学价值和审美价值。
2、回忆录有以下两个释义:(1).关于一系列事件的记录,通常由参加者所写而不像历史那样拘于形式和完备。(2).一种自传体描述,其口吻常闲逸而亲切、注意的焦点通常在作者所知的人物、事件或时代上。
回忆录属于记叙文体裁。
回忆录是指追记本人或他人过去生活经历和社会活动的一种文体体裁,它具有历史文献的价值,简单地说就是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对过去的回忆。
回忆录注重真实、广泛和突出。真实,就是真实记载作者的经历和感受。真实是指不仅要回忆个人,而且要以个人为主线,串连起与之相关的人和事,广泛涉及生活的各个角落,反映社会历史的真实面目。突出是指回忆录中的人物要处于主要地位,所列事件要典型,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提及的其他人物不能平平淡淡地叙述而要有个性。
西方很久以前就出现了回忆录这种文体。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塞诺芬尼在一本回忆录里比较完整而忠实地记载了苏格拉底的言论和经历,书名为《回忆录》,这也许是历史上最早的以“回忆录”为题名的一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