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山南山社208复线征迁批文(天台下山移民二期安置名单)

榜山南山社208复线征迁批文(天台下山移民二期安置名单)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4-08-24 23:26:31

榜山南山社208复线征迁批文

批文还没下达。

208省道即国省干线联六线,该项目起于疏港路交叉口,沿线途经浮宫、东园、海澄、石码、东泗、榜山等6个乡镇,终于榜山镇普边村后对接省道208(接近龙海西溪大桥)。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缓解省道208的交通压力,优化区域交通网络,拓展该市城市发展空间,壮大经济体量,盘活2万余亩城区建设腹地,并将带动沿线乡镇产城融合发展,为该市经济快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对推进厦漳同城化具有重要意义。

龙政综〔2020〕214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08复线双榜公路连接线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龙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省道208复线双榜公路连接线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项目名称、位置

省道208复线双榜公路连接线工程,位于榜山镇普边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榜山镇普边村集体土地1.1153公顷,其中耕地(水田)0.92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74公顷,建设用地0.0481公顷,未利用地0.1092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综〔2017〕51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榜山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其他农用地0.6,建设用地0.6,未利用地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榜山镇西片区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8〕274号)执行。房屋拆迁由榜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龙政综〔2018〕274号文执行。

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62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0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且符合《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09〕66号)和2012年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龙海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榜山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榜山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龙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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