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的基本公式
1.两部门经济国民收入核算:消费者(家庭)和企业(厂商)
从支出的角度,国内生产总值等于消费加投资:Y=C+I
从收入的角度,国内生产总值等于总收入:Y=C+S
储蓄一投资恒等式:I=S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恒等是从国民收入会计的角度,就整个经济而言,事后的储蓄和事后的投资总量相等,而以后分析宏观经济均衡时投资等于储蓄,是指计划投资(事前投资)等于计划储蓄(事前储蓄)所形成的经济均衡状态。
2.三部门经济国民收入核算:消费者(家庭)、企业(厂商)和政府购买
从支出的角度:
Y=C+I+GG为政府购买
从收入的角度:
Y=C+S+T T为剔除了政府转移支付的净税收收入
储蓄 投资恒等式:
I=S+(T-G) T G可视为政府储蓄(Sg)
3.四部门经济国民收入核算:消费者(家庭)、企业(厂商)、政府购买和进出口
支出的角度:
Y=C+I+G+(X-M)
收入的角度:
代表本国居民对外国人的转移支付,如对外国的捐款。
储蓄-投资恒等式:
I=S+(T G)+(M X+K)
为外国对本国的储蓄,如 大于X即从外国的主观市场看,收入大于支付,有正储蓄,反之为负储蓄。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Y可以表示不同的含义,如GNP、NDP、NI等等,适用于不同情况的分析,但不论Y代表哪一种国民收入概念,只要其他变量的意义和Y一致,储蓄-投资恒等式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