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可以用于在世的人
故居是指一个人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或者说是曾经的居住的住所,房子,主要指出生、童年时期或者是长时间与父母等长辈一起生活过的地方,也就是即故乡所在地的住所。
所以说,无论是在世的人,还是已经过世的人,用于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就叫故居。
故居指的是已故名人生前居住过的屋子。在世的人小时候居住过但是由于工作需要去到另外的地方居住了,那他(她)以前居住的屋子就叫旧居。旧居指修建时间在很早以前,现在不在是新的了;而“故”字含有去逝的意思,所以在世的人曾经居住过的屋子只能叫旧居而不能叫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