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又称裹足,也常称为裹小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走路只能用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
道光年间,也曾多次重申禁止旗人妇女缠足。一向节俭的道光帝指出:我朝服饰,本有定制,不仅仅是因为爱惜物力,也是为了便于做事。
清朝的时候满族女人裹脚的。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