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100分-85分为A级,
2.84分-70分为B级,
3.69分-50分为C级,
4.49分-25分为D级,
5.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
成绩等级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一次记录。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离校后继续参加考试,所有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由学校记入学籍档案(纸质与电子档案),并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列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的及格要求为每门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