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担任主管护士期间,职务通过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主管护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主管护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的专业硕士学位,即主管护士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的专业博士学位,即主管护士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7、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