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部分:总分为150分,分为两个科目,即综合素质面试和综合知识面试,各占总分的50%。每个科目的得分计算方法为:正确题数*每题分数。
面试部分:总分为100分,分为两个部分,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总分的50%。每个部分的得分计算方法为:各项评分指标得分之和。
总分计算方法:笔试总分+面试总分=总分。
合格分数线: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合格分数线,一般为总分的60%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资格证考试分数计算方法可能因省份、科目和题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招考部门官方公布的规定为准。
1、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试题满分是150分。
2、最后核算成绩时以学生的实际考试分数乘以0.8,为最后分数,最后分数70分为合格。
3、学生卷面分考了90分,最后成绩就以90×0.8=72,这名学生最后的实际分数为72分。
4、教师资格证考《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每科的考试是总分是150,及格分数因每个地区的差异,及格分的划分是不一样的,根据地区情况而定。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