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使用性质出租租赁和预约出租客运不一样。
交强险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购买的保险,也被称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购买交强险后,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伤残或者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根据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交强险主要分为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企业车和党政机关车等三种使用性质。
出租租赁和预约出租客运是机动车的使用性质之一,属于营业性质。如果机动车的使用性质为出租租赁或预约出租客运,则需要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等保险进行商业保险。这与交强险的使用性质不同。在购买商业保险时,需要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和具体的保险需求进行选择。
因此,出租租赁和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需要购买商业保险,交强险只是其中的一个基础保险,且车险费用一般比家庭自用车要高出很多。在购买保险时,建议根据具体的车辆使用需求和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