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特殊义务教育,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户口薄或身份证,残疾证,到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
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需出具原学校的成绩及品行鉴定。
需寄宿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另外,普通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招收能适应中小学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
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进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