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的七寸金莲约为10厘米左右七寸金莲的“七寸”,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七寸,缠足在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
事实上,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于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
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有小于七寸的小脚,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大陋习,是对女性人权的漠视,那这种陋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何时流行三寸金莲?
缠足,指的是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缠足风俗起源有很多种说法,一般都说缠足起源于于北宋,因为在宋朝的诗篇史册中对缠足都有记载,像《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可知在宋朝时缠足是有发展的。缠足这一陋习最大的推手就是理学家,宋朝的理学家希望通过礼教约束女性,而缠足就是理学家约束女性的一大佐证,经过宋朝理学家对礼教的宣扬,在南宋时缠足风俗兴起。
传说裹脚的创始人是萧宝卷的妃子潘玉奴,并且有"步步生莲花"的比喻.也有人说裹脚是从南唐开始的,中国过去有一项国粹就是所谓“三寸金莲”,看一个女人就以她的脚来评定,要脚能做到小、尖、软、巧。
对女子缠足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有不同的说法,较普遍地认为女子缠足始于南唐。南唐李后主有宫嫔窌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珞,中作品色瑞莲,令窌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这就是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
后来到了明朝时,缠足之风达到一个鼎峰。朱元璋的皇后马皇后虽没有缠足,是一位大脚,但在明朝时,整个社会对缠足是相当重视的,缠足与否是会地位、贵J等级的标志。而三寸金莲的说法也是从明朝开始流行,王鸿渐《西楼乐府》中“狸红软鞋三寸整”、朱有炖《元宫词》“廉前三寸弓鞋露”,都是对三寸金莲的印证,在北方尤其流行三寸金莲。
在清代时,政府曾下令废除缠足,但受当时社会的氛围影响,这一举措没有得到贯彻,清政府只能把男性的头发给剃了,而没有办法废除女性的缠足,这也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