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可能通过使用一些“套路”来获取利益。
一、招标人的套路
1、泄密法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
2、特殊定制法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做局法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
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指使、暗示法
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5、价格法
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二、投标人的套路
1、兄弟相约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
2、陪标特征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3、“愚蠢”暴露法
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