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徭”,就是役,这两个字常常连用,徭役是古代平民所要承担的政府派给的无偿劳动。
自周代起,徭役就有赋役与职役之别。
赋役是人们在一定时间内为某种事项所提供的劳役,如开运河、修城池、修宫殿、修道路堤堰、运输军需物资等,即所谓“力役之征”。
职役是指按照户等高低,轮流征调乡村主户担任州县公吏和乡村基层组织某些职务,也就是为各级地方行政机构承担无偿公职,它比赋役存续的时间更长。
徭役的起源很早,《礼记·王制》中就有关于周代征发徭役的规定,《孟子》则有“力役之征”的记载。在秦汉及更早之前,徭役又称为“更”或“更役”,《左传‧成公十三年》:“秦师败绩,获秦成差及不更女父”。据颜师古注《汉书‧百官公卿表》对“不更”的解释是“谓不豫更卒之事”,而“更卒”就是指对徭役之卒的称呼。
夏、商两代,徭役比较轻微,大约每个男性壮丁,每年只需要服役1至3日。到了周代,力役之法变得繁密起来,已有所谓兵役、徒役、胥役、乡役等种种服役类目,老百姓服役时间也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