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府发〔2017〕42号
关于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报告
县农业局:
我镇是全县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全镇农田面积38039.09亩,已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10585.59亩,未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27453.39亩,其中可进行改造建设的有22008.27亩,不可进行改造建设的有5445.23亩。
为进一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且各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高,召开村组党员代表会议,自愿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姚家村1425.79亩、塘岭村710亩、西刘村1200亩、沐溪村1385.2亩、陈家村985亩、枫林村1631亩、骆家村1100.51亩、岭下村522.2亩、澄溪村1550亩、东刘村396亩、稻香村1100亩、滠田村560.78亩、袁谢村1755.17亩、车田村2239.02亩、南坪村1070亩、棠浦村106亩、高家村1451.6亩、沙塘村2820亩。
特此报告,请贵局批准22008.27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