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农民健康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 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及“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等论断, 更加增强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信念。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顿治理, 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的社会功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成为环境治理领域的热点研究问题。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解放乡高岗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积极探索垃圾治理有效路径,首创“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健全制度、现代管理”为核心的“高岗模式”,系统性解决了乡村垃圾处理难、面源污染大的突出难题,依靠农民全方位主动参与实现了乡村人居环境从“脏、乱、差”到“净、畅、丽”的重大转变,对于实现“生态宜居”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以组织带动为引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池臭气熏天、垃圾外溢二次污染等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拆除所有“垃圾池”,倒逼农村垃圾治理。二是突出宣传引领。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图册,组织干部党员等以院坝会等形式进组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的环保理念和垃圾自主分类意识。三是突出权利强化。在充分讨论基础上,制定了每户每年缴纳100元垃圾清运费及专款专用的相关制度,每年坚持收支全面公示,村民对垃圾清运资金使用的监督权利意识明显增强。
以源头减量为核心,创新垃圾分类机制。一是实行“三分类”归类。将垃圾划分为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且需深埋作无害化处理、不可回收但无需作无害化处理三类。二是实行“三分类”处理。针对第一类垃圾,集中进行回收再利用;对第二类垃圾进行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第三类垃圾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收集袋,由清运员定时定点清运。三是实行“日清扫、周清运”服务。农户于每周日将不可回收垃圾放入垃圾收集袋,由清运员到户收集,统一运往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