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一回中,宝玉、贾环、贾兰三人各写了一首《中秋诗》,虽然作者遗漏了宝玉三人的诗,诗的内容我们无法知道了,但贾政有评价,贾政看了贾环的诗“亦觉罕异”。虽然贾政微讽宝玉、贾环,对二人写的诗不象贾兰那样“正统”而感到有些不满,但把二人的诗同唐代诗人温庭筠、曹唐的诗相比,可以看出贾环也是很有诗才的。贾赦也曾大力赞扬过贾环的诗,说“这诗据我看甚是有骨气”,又赏给贾环许多玩物。不管贾赦是何用意,但可以看出贾环的诗也是值得被肯定的。再如第七十八回,贾政命三个子孙作《词》。贾政评贾兰的诗是“稚子口角”;而当贾环写完后,众人道“更佳”,贾政也不无满意地说:“还不甚大错,终不恳切”。众人带些奉承地说:“这就罢了,三爷才大不多两岁,在未冠之时如此,用了功夫,再过几年,怕不是大阮小阮了”。贾政则还是替自己的儿子谦虚说:“过奖了,只是不肯读书过失”。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曹雪芹并不是把贾环塑造成了令人可恨的恶少形象,而是塑造成了一个丑陋荒唐顽皮而又自轻自贱的无赖小儿罢了。正如张锦池先生说的那样:“贾环其人,虽然不教人喜欢,但与贾赦和贾敬相比,却还不那么令人讨厌”。(《红楼十二论》)实际上在《红楼梦》中曹雪芹还没有把贾府中的任何一个人写成大恶人,同样贾环也算不上是什么“恶人”。后四十回写贾环同贾芸、王仁合伙卖掉巧姐的恶事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的。从第五回中巧姐的判词和曲词可知巧姐是被“狠舅奸兄”所卖,而贾环既非“兄”又非“舅”,他确是巧姐的“叔”。可见卖巧姐的事贾环没有参与。如果曹雪芹写后四十回,不知贾环会有哪些行为,哪种下场,这里不敢妄测。但贾环确被后四十回的作者狠狠冤枉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