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区变电室低频噪音没有新规定,仍然沿用2007年发布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该标准规定,变电站等工业企业的边界噪声限值为60分贝(A),并且噪声频率不能超过800赫兹。通常变电室产生的低频噪音不能够达到影响到居民休息的60分贝,所以也不会对此做出特殊规定。
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自6月5日起施行,对于低频噪音扰民问题,这部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此外,《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8—2010)也对低频噪声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室内噪声标准中的低频噪声限值。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低频噪音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