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做好预防与应急准备,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准备工作;
2.应做好报告与信息发布,各级政府及时报告调查的情况,向社会公布调查信息;
3.应做好应急处理,做好督察和指导工作;
4.应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防为主: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通过加强卫生宣传、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制定科学的预防措施等手段,降低事件发生的概率。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等在事件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展开救援。
信息公开与发布: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机制,统一、准确、及时地公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报告与监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情况,同时加强与各级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的沟通与协作,做好疫情监测与数据收集。
应急处理: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治、防控、消毒等工作,减少疫情的扩散。同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应对措施。
督察与指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督察,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对事件发生地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提高应对能力。
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国内各级政府、部门、专业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共享疫情信息,共同研究防控策略,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法律责任追究:对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