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的历史沿革:
1956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成都地质勘探学院。
1956年3月27日,高等教育部和地质部联合发文,以重庆大学地质系、西北大学和南京大学地质系的工科部分为基础,调集北京地质勘探学院、长春地质勘探学院、西北大学、南京大学等十多所院校的部分教师及其它机关、部队的干部370余人组建成都地质勘探学院。学校开设地质测量及找矿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系、石油与天然气地质与勘探系,建校当年即面向全国招收首届本科生1551人。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学校改由四川省领导;11月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
1960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并举办地质类函授教育。
1962年,学校改由地质部领导,各专业学制改为五年。
1966年起,学校停止招生6年。
1969年,学校改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
1977年,全国恢复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后,当年恢复招生794名。
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
198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首批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高校。
198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有权授予博士学位,学校成为国家恢复学位制度后首批招收博士生的高校。至此,学校已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1984年,学校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1986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1988年,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审,学校“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两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989年,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批准在“地质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专业实验室。
1990年,经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批准建立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由成都地质学院和西南石油学院联合申请,属于联合型实验室。
199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建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93年,经国家教委和地质矿产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同年12月,经地矿部正式批复确定为部属重点高校。
1995年,学校获得博士生导师自审权。
1997年,学校与四川省国际影视文化传播中心联合建立了“成都理工学院广播影视艺术学院”,掀开了学校与事业单位合作办学的历史。
1998年,地矿部与联合签订了共建成都理工学院的协议。
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组建(合并和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学校由地质部、地质矿产部、直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管理为主的省属重点大学。9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
2004年,成都理工大学申报试点省级研究生院获得成功。
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评价。
2010年,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重新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