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长脚。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汉族,宋朝建康府(今江苏南京)人,南宋著名奸臣。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因力主对金议和,善于察言观色,颇受宋高宗赵构宠爱。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掳到金国五国城。建炎四年(1130年)南返南宋。此后,辅佐宋高宗,官至宰相。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反对国内主战派提出的倾全国之力御驾亲征,奉行称臣、割地、纳贡的议和政策。在秦桧第二次为相时期,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奋勇抗金的官员,压制满朝抗金舆论。前后执政十九年。绍兴十二年(1142年)1月,因宋高宗力主对金国议和,君臣合计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宋孝宗赵昚(shèn)继位,岳飞昭雪,秦桧作为谋害岳飞主要的人,被褫夺王爵,改谥缪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