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国家整合。
强有力的国家整合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促进均衡发展。
从社会层面而言,国家治理的目标就是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成员提供均衡普惠的社会服务和良好秩序。
三是推动法治建设。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现代国家的主要标志,体现为现代国家治理的一整套规则体系和有效治理能力,具有运行成本低、实施效果好的特点。
四是释放社会活力。
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著标志。
五是创造多种民主形式。
六是广泛参与全球治理。
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
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至少有五个标准:
其一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
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
其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
其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
其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这是从更加多面的层次来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